一、申请条件
(一)评选对象
本欧博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标准学制期满时达到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要求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二)基本条件
1.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
2.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4.0 及以上。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 90 分及以上。
(二)突出成果(满足任意一项)
1. 学术研究:在校期间以河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排序第一)在中英文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或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需导师证明,排名前二);
2. 科技创新: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在结题验收中获评优秀(排名第一);
3. 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学科三大赛或专业技能大赛奖励(证书或文件标前三名),或省级奖励(证书或文件标前二名);2. 科技创新: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在结题验收中获评优秀(排名第一);
4. 国际交流:本科期间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并获得学分、结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交流学习证明、证书;
5. 个人荣誉: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十佳大学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个人);
6. 专业素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7. 社会服务: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在校期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50 小时,或参与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累计≥3个月(需主管部门证明)。
二、评选方式
1. 综合评分制:采用"学业成绩(40分)+科研成果(35分)+实践表现(15分)+附加(10分)"的量化评价体系,具体细则见附件2。
2. 评审:欧博 组建5人以上专家委员会,对科研成果进行匿名评审。
三、实施流程
1. 申请阶段(5月20-30日)
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欧博 教管/教辅人员核对材料真实性。
2. 评审阶段(5月31-6月5日)
欧博 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荣誉学位评分细则(附件2)进行资格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及证明材料公示3个工作日。
3. 报送阶段(6月6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申请材料)、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4. 学校审议
教务处复核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终审。终审确定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名单,发放荣誉学士学位证书,相关材料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由欧博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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